(1)立管長度超過1.8m時,應在其頂部和底部設置四向抗震支撐架,立管長度超過7.6m時,應在中間設置四向抗震支撐架,立管兩個四向抗震支撐架的間距不得超過7.6m。 (2)連接立管的水平管道應在接近立管的0.6m范圍內設置頭一個抗震支撐架; (3)連接水平管段的立管,接近接頭的四向抗震支撐架可視為連接水平管段的雙向抗震支撐架。 (4)立管通過套管穿過結構樓層時,由于套管可以限制立管水平方向的位移,因此可以作為立管的四向抗震支撐架。 (5)剛性連接的水平管道,兩個相鄰的抗震支撐架之間允許縱向偏移值。山東抗震支架,濟南抗震支架,抗震支架生產廠家